人保车险|新能源车险实务要点——承保篇
- 保险金融
-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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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保资料要求
1、对于新车投保,未留存有效资料的续保及其它保险公司转保的客户,保险公司须提示投保人提供身份证明及行驶证复印件。国产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可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出厂合格证复印件代替;进口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可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或货物进口证明书复印件代替;二手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可提供二手车交易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书代替。
2、对于续保客户,如之前提供的人员及车辆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且信息未调整,投保人无需再次提供其它相关资料。
二、验车规范
1、验车基本信息核对,车主、车牌号、车架号。
2、本地使用核验需与标志性物合影或者通过线上公众号、小程序、APP 等形式拍摄带有具体地理位置定位的照片。
3、验车拍摄顺序,逐个角度拍摄左前 45°、右前 45°、左后 45°、右后 45°、车架号照片。
4、验车照片数量不少于 5 张,根据实际情况可要求拍摄车辆局部特写照片。
5、拍摄验车照片需在光线充足的环境进行,验车照片需清晰、完整。
三、信息录入规范
1、车辆信息系统录入需正确选择险种类型,核对车辆实际能源种类,如:纯电动、燃料电池、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
2、充电桩信息系统需录入充电桩类型、安装地点、充电桩损失险保额(元)、充电桩责任险保额(元)。
四、充电桩承保范围
1、明确充电桩必须符合充电设备技术条件、安装标准。
2、充电桩必须为自用私人充电桩。
3、充电桩类型:如固定式、挂壁式、便携式。
4、申请投保时需提供充电桩相关影像,需进行验桩审核后方可承保。
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支公司
咨询电话:0575-82133858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江东路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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