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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贵安G1 (155810): 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公告

原标题:19贵安G1 : 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公告

19贵安G1 (155810): 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公告


债券代码: 155810.SH 债券?称:19?安G1
?安新区开发投?有?公司公开发?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2023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事或具有同???的人员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假? ?、?导性??或??大?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任。

??内容提示:
? 债权登?日:2023年10月27日
? 债券付息日:2023年10月30日

?安新区开发投?有?公司公开发?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称“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10月30日开始支付?2022年10月29日?2023年10月28日期?的利息。为保?本次付息工作的?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安新区开发投?有?公司公开发?2019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2、债券?称:19?安G1
3、债券代码:155810.SH
4、发?人:?州?安发展?团有?公司(曾用名:?安新区开发投?有?
公司)
5、发?总?:人民币25.00亿元
6、债券期?:本期公司债券的期?为5年,在债券存?期第3年末?发?
人?整利率?择权和投??回售?择权。

7、票?利率:7.3%
8、?息期?及付息日:本期债券?息期??2022年10月29日?2023年
10月28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息期?的每年10月29日(上?付息日如?法定?假日,则?延?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息期?:2022年10月29日?2023年10月28日。

2、票?利率及付息??:本期债券票?利率(?息年利率)为7.3%,每
手本期债券?值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73.00元(含税)。

3、债权登?日:2023年10月27日。截??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
对托??户所??的债券余?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3年10月30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券登???上海分公司??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委托中国?券登???上海分公司??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将债券兑付、兑息??划入中国?券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
??户,则中国?券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划付?中国?券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户。

(二)中国?券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后,????????将
债券利息划付?相应的兑付机构(?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可的其他机构),投??于兑付机构?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理条例》?相关法?和文件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应就其?得的债券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人已在本期债券募??明书中对上??定予以明确?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工作的?知》(国税函[2003]612号)?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一由各兑付机构??代扣代?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付。?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定做好代扣代?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上?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任由各兑付机构??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明如下:
(1)?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
(2)征税对?: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的20%征收
(4)征税环?:个人投??在付息?点?取利息时由付息?点一次性扣?
(5)代扣代?义务人:??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各付息?点所在地的税务??
(二)关于向?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的?知》(?税[2018]108号),?2018年11月7日??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机构、场所有实???的债券利息。

根据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常务会?决定,将境外机构投??投
?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的实施期?,延??“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安排?投??关注后?
政??知。

五、相关机构及??方式
1、发?人:?州?安发展?团有?公司(曾用名:?安新区开发投?有?
公司)
地址:?州省?安新区百?大?99号
??人:祝培洋
??电?:0851-88901943

2、受托?理人:江海?券有?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城中?8号35楼
??人:杨光
??电?:021-60963939

3、托?人:中国?券登???有??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南?188号14楼
??人:徐?宸
??电?:021-68606292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