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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如何能让未成年人远离“帮信”犯罪?

前不久,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这样的典型案例,一名未成年学生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别人转账,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不法分子的帮凶,甚至涉嫌犯罪,最终,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如何能让未成年人远离“帮信”犯罪?如何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电诈“黑手”?中国经济网记者跟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活动采访团前往四川省蒲江县进行了深入了解。

轻松挣钱?挣快钱?挣大钱?

学生容易沦为电诈帮凶

“有一些案件涉及的被告人虽说已成年,但实际年纪也只有18岁-20岁,他们和未成年人的年龄差只有一两岁,通过校友关系,获得一些涉世未深的被告人信任,从而拉拢利用并实施犯罪,这是他们常用的手段。”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雪刚透露。

据蒲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华威介绍,“这个案子是通过成都市公安局提供的一个线索,发现辖区内陈某(男,27岁)的银行卡账户存在异常,通过调查,陈某交代其将自己的1张电话卡和2张银行卡交给卢某某(18岁)、彭某某(18岁)非法转账使用。通过这一线索,公安机关发现一个‘跑分’团伙(即一个专门利用他人银行卡进行非法资金转账的组织),并对其进行落地侦查,在一个小区发现其作案地点,并将其抓捕,在现场发现了多张银行卡,从而关注到了一个特殊涉案人系未成年人李某某(化名)。”

据了解,2021年5月,李某某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同学卢某某、彭某某(另案处理)提出的“轻松挣钱”“挣快钱”“挣大钱”的利诱,同意使用自己银行卡帮助转移“网络赌博资金”。

“李某某连续帮助操作多笔转账后,逐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担心被处罚,遂不再参与。直至最后归案,李某某帮助转账12天,转账金额420余万元,获利3000元。”曾雪刚介绍道。

就公安机关对李某某提请公诉的意见,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公安机关开展会商后一致认为,李某某系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2022年8月,检察机关对李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届满后于2023年2月决定不起诉。

蒲江县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中国经济网记者 杨淼摄

李某某的母亲对记者表示,通过当地检察机关、妇联、司法社工的精准帮教,让其回归正轨,最终重返学校就读大数据技术专业。

转账额度每日高达50万元?

未成年人银行卡乱象需整治

中国经济网资料图。 董家朋摄

曾雪刚在阐述案情时介绍:“2019年,还在念书的未成年人李某某为支取生活费,在当地某商业银行办理借记卡并同步开通手机银行,单日转账限额50万元。”经调研发现,本案涉及的40张银行卡中,有24张是涉案人员未满18周岁时办理,办卡主要用于上学期间支取生活费,开卡时多数无监护人陪同,还有部分银行卡单日转账限额50万元,如此高的限额与他们学习、生活正常需求明显不符。

未成年人的银行卡如何办理?为什么未成年人银行卡转账额度高达50万元?对于非柜面金融业务,特别是非银行支付机构对于未成年人有没有特殊规定?

对于这些疑问,记者向中国银行(601988)核实得知,监护人可携带本人和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以及证明两人监护关系的相关证明到银行网点办理。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监护关系证明可以是户口簿、出生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对于16-18岁的未成年人,是可以自行携带证件去办理银行卡。关于额度限制,中国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的回复是限额2万元。不同银行、不同网店的限额也是不一样的。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奇对此表示,“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未成年人银行账户监管漏洞,发现当地存在未落实未成年人独立开户标准、转账限额过高、风险预警不足等问题,而正是这些问题,为犯罪分子拉拢、利诱未成年人使用银行卡实施犯罪提供了机会。”

记者了解到,针对上述问题,蒲江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9月20日、 2022年9月26日分别向某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原蒲江支行制发了检察建议。人民银行原蒲江支行高度重视,对辖区内7家商业银行、46个网点、120余个未成年人账户全面清理,对发现的90余个问题逐一整改,并进一步加强管理措施:一是落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监护人陪同开户制度;二是重新评估账户风险,按其正常学习、生活需求设定转账限额;三是建立异常交易风险预警机制,发生大额、短时高频或跨地区交易时,即时提醒监护人。

目前,辖区未成年人银行账户管控率达100%,单日转账限额从50万元下调到5000元或3000元,检察建议制发以来利用未成年人银行卡实施的网络犯罪案件“零”发生。

李光奇提到,除了银行业务,还有非银行支付机构,比如微信、支付宝对于未成年人的转账也存在很多监管盲区。记者向支付宝客服了解到,只要未成年人办理了身份证和实名制的银行卡,是可以进行支付宝账户的注册和银行卡的绑定。如果该未成年人进行了实名制注册,且银行卡里的金额是充足的,是没有转账额度的限制的。

支付宝提醒说,支付宝app中可以将账号设置为支付宝青少年账号,但需要自行操作,软件不会自行认定。

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应觉醒

对拉拢、引诱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罚

随着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两卡”(银行卡、手机卡)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一些未成年人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贩卡团伙拉拢、利诱,成为犯罪“工具人”。

从最高检发布的公开数据来看,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目前已成为我国继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后起诉人数第三多的罪名,2022年上半年起诉6.4万人。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陈王莉介绍,以帮信罪为例,未成年人涉“两卡”犯罪案件从犯罪手段看,以出借、出租、出售“两卡”实施犯罪。四川省内受理审查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55名未成年人中,以非法租售、收买银行卡套现取现,参与“跑分”洗钱实施犯罪23人,占比41.81%;以非法出租、出借、买卖电话卡实施犯罪15人,占比27.27%,以其他方式实施犯罪15人。

从身份主体来看,在校学生占一定比例。涉案的帮信犯罪人员多为无业、低收入人员,或为初高中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法治意识淡薄,便对非法交易“两卡”类低成本、高收入等“兼职”产生需求,经受不住诈骗团伙的拉拢、利诱,从而成为非法买卖“两卡的重要群体之一。受理审查起诉的55人中,在校学生11人,占比20%。

从犯罪形式看,共同作案现象突出。帮信罪主要依托网络这一介质,而网络的互联性特点让帮信犯罪具备明显的团伙化和跨地区特点,未成年人从办卡、卖卡发展到组织收卡、贩卡,参与程度不断加深。55人中,共同犯罪作案的有33人,占比60%。

陈王莉表示,构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未成年人网络法治意识相对淡薄,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严重不足;第二是社会监管存在一定漏洞,比如银行网点对未成年人账户管理方面存在监管漏洞,部分电商平台对未成年人开卡限制不严等;第三是学校、社会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薄弱。

对此,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整治涉未成年人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四川省检察机关针对“两卡”犯罪未成年人,注重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于初犯、偶犯,尤其是仅出售个人少量银行卡、违法所得不大且认罪认罚的,严格把握起诉标准,依法从宽处理,对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于拉拢、引诱未成年人买卖“两卡”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罚。

检察官走进校园进行电信诈骗普法宣传。中国经济网记者 杨淼摄

同时,四川省开展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据记者了解,检察机关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联系,把反电信网络诈骗和防止成为办卡“工具人”作为当前校园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重要时间节点如开学季通过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途径,开展法治宣传,教导强化未成年人避免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推动下,全省加快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单独或参与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23个,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且全面向社会开放,均可通过线上app或者小程序进行预约。(中国经济网记者 杨淼)

(文中涉案未成年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