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回应全资子公司环保问题 事项发生在收购前并已补办手续
- 财经新闻
- 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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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丨福建省一些化工园区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比较突出》通报。
根据通报,2023年12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对福建省位于闽江流域的一些化工园区进行了环保督察,发现一些环保问题。其中,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下称《指导目录》)要求,“2011年6月1日后新建的氟化氢装置只能生产电子级氟化氢或配套自用”。
中欣氟材(002915)全资子公司清流县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高宝科技”)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建设普通氟化氢项目并违规对外销售”的情形。
12月25日晚,中欣氟材在公告中对相关问题予以回应。
中欣氟材公告显示,上述事项涉及的高宝科技为公司在2019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原名“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高宝矿业”)。本次督察组指出的“建设普通氟化氢项目”发生在收购前。
具体来看,2007年高宝矿业2.9万吨/年无水氟化氢项目经清流县发改局核准,环评于当年通过审批,项目共计3条无水氟化氢生产线。其中,2011年建成2条年产1万吨无水氟化氢生产线,同时开工建设1条年产0.9万吨无水氟化氢生产线。
在0.9万吨生产线完成部分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后,因达不到最新的单条线2万吨/年的规模要求,高宝矿业擅自将窑炉改大,改建为年产2万吨氟化氢生产线,属于违规建设。
2015年,清流县对高宝矿业年产2万吨氟化氢生产线违规建设问题进行了梳理,认为该企业违规改建的年产2万吨氟化氢生产线属于改建性质,同意该违规建设项目补办相关手续,并于2016年6月经原清流县经信局补办备案手续。中欣氟材2019年收购高宝矿业前,其已经补充办理了该生产线的环保手续。
中欣氟材表示,为优化产品结构,公司收购高宝矿业(2021年更名为“高宝科技”)后,于2020年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用于高宝科技“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建项目”。截至2023年6月,高宝科技4万吨无水氟化氢扩产到7万吨的技改项目已经完成。
中欣氟材表示,高宝科技已建的无水氟化氢生产线均已经取得相关环保手续,本次通报不会 影响该等环保手续的合规性,公司将进一步优化高宝科技的产品结构以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中欣氟材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以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控制和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中欣氟材主要从事氟化工和萤石相关业务,公司最新市值约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