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标低卖高”欺骗消费者
- 国内民生
-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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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记者从吉林省松原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相关服务行业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查干湖第二十二届冰雪渔猎文化旅游节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松原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要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弱化标示或不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禁止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自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相关服务经营者如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从重处罚,同时,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提供相关价格违法线索。(记者李洪涛)
(责任编辑 :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