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872925):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投资理财
- 2024-01-06
- 68085
原标题:锦好医疗: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134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 12月 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3年 12月 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573,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19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情况需要,公 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单位。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1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1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1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 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 议案内容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23年 12月 1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敏先生、王芳女士、彭月初先生、熊志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非独立董事王敏先生、王芳女士、彭月初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经核查,上述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23年 12月 1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忠轩先生、丘小乐先生、郑能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李忠轩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 2023年 12月 1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黄小华先生、夏冬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黄小华先生、夏冬旭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监事前,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经核查,上述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纪生、方蔚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2月 26日
公司章程>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134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 12月 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3年 12月 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573,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19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情况需要,公 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单位。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1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1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1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3年 12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 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 议案内容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23年 12月 1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敏先生、王芳女士、彭月初先生、熊志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非独立董事王敏先生、王芳女士、彭月初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经核查,上述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23年 12月 1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忠轩先生、丘小乐先生、郑能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李忠轩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 2023年 12月 1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黄小华先生、夏冬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黄小华先生、夏冬旭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监事前,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经核查,上述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选举王敏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64,574,318 | 100.0014% | 当选 |
1.02 | 选举王芳女士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 64,573,102 | 99.9995% | 当选 |
1.03 | 选举彭月初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64,573,102 | 99.9995% | 当选 |
1.04 | 选举熊志辉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64,573,102 | 99.9995% | 当选 |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选举李忠轩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 64,574,014 | 100.0009% | 当选 |
2.02 | 选举丘小乐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 64,573,102 | 99.9995% | 当选 |
2.03 | 选举郑能恒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 64,573,102 | 99.9995% | 当选 |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选举黄小华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 64,573,710 | 100.0005% | 当选 |
3.02 | 选举夏冬旭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 64,573,102 | 99.9995% | 当选 |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选举王敏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 1,216 | 400.00% | 当选 |
1.02 | 选举王芳女士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 0 | 0.00% | 当选 |
1.03 | 选举彭月初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 0 | 0.00% | 当选 |
1.04 | 选举熊志辉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 0 | 0.00% | 当选 |
2.01 | 选举李忠轩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 912 | 300.00% | 当选 |
2.02 | 选举丘小乐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 0 | 0.00% | 当选 |
2.03 | 选举郑能恒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 0 | 0.00% | 当选 |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纪生、方蔚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王敏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 12月 22日 | 2023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王芳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 12月 22日 | 2023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彭月初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 12月 22日 | 2023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熊志辉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 12月 22日 | 2023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李忠轩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 12月 | 2023年第四次临 | 审议通过 |
22日 | 时股东大会 | ||||
丘小乐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 12月 22日 | 2023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郑能恒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 12月 22日 | 2023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黄小华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 12月 22日 | 2023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夏冬旭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 12月 22日 | 2023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1、《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2月 26日
公司章程>